房地产税征收正在加速推进。7月23日,在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税制改革成为重要议题,而对于其中的房地产税改革这一焦点,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将义无反顾地推进改革进程。 实际上,尽管高层的重视能够加速推进改革进度,但房地产税的征收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在我看来,房地产税的改革会像国企改革一样,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原因首先在于牵涉的利益调整较大,阻力相应也较大,单是全国房产信息的详尽统计、入网就不容易;另外,房地产税的征收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影响较大,短时间内全面推出会令宏观经济承压。 具体来说,房地产税改革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每个方面都涉及较为繁杂、细致的工作,这些细节问题能否解决到位,决定了房地产税能否顺利推出,以及推出后的效果是否符合预期。一是具体的征税标准如何确定。这也是最受公众关注的问题,涉及征收范围、免征标准、计税依据、税率等。在这方面,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有中国的特殊情况,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成熟经验”,总的来说,由于我国独有的土地财政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购房环节的负担,因此,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等标准可以宽松一些,而不是盲目攀比西方国家。与此同时,要充分区别对刚需住房和投资性住房的课税标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合理地征收房地产税,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其他相关税收和收费要有所调整,在统筹考虑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同步或提前调整。现存的房地产领域的相关税收和收费较为繁杂,单是税收就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调整的大体思路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可以与房地产税合并、简化,收费也可以适当减免,确保税费结构和征收额度的合理性。 第二个问题是,目前我国的税收以间接税为主,征收和管理相对简单,成本较低,而房地产税面向个人,税收征管的经验和系统亟待强化和建立。这方面,首要的问题是如何将个人房产信息的收集工作做到位。目前,国土资源部正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计划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实现全国联网,这是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难度却不小。尤其是对于体制内的官员来说,这涉及到较为敏感的财产公开,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往往不愿意公开个人的住房情况,或者在住房评估等环节利用权力、关系和政策漏洞作假。鉴于直接征税不仅是房地产税必然采用的征税形式,也是税制改革的必修课,对于政府职能转变意义重大,因此,细致做好房地产税的征管工作,强化经验和系统建设非常必要。 要确保上述两个问题解决到位,使征税的合理性不打折扣,最重要的是充分克服改革阻力。目前关于房地产税的征收,舆论争议很大,这是改革阻力强大的一种外在反映,因此,克服争议、形成共识是化解改革阻力的第一步。具体的方法是,要逐步明确房地产税征收的基本初衷和导向,在顶层设计上确立促进社会公平、调节房地产行业、抑制房产投机、完善政府税收等几大相关问题在房地产税征收中的合理地位。 房地产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税,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环节,有必要积极推进。财政部长楼继伟是敢言的市场改革派,他表示将义无反顾地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凝聚社会共识,加快改革推进,但房地产税的最终落地,并且对经济、民生产生预期的积极效果,更需要确保改革的导向正确,并且在征税标准、税收征管方面做大量的细致工作。可以肯定的是,改革不会一蹴而就,而细节工作则直接反映着改革导向的正确性,进而决定着最终的改革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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