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工业(00040)公布,于²0¹6年¹²月²8日,金山电池全资附属东莞超霸与买方东莞市中顿实业及担保人订立转让合同,据此,东莞超霸向买方出售物业,现金代价为¹.05亿元。
公告显示,金山电池为GP工业拥有64.7%的公司,GP工业为公司拥有85.5%的附属公司。金山电池及GP工业均于新交所上市。
上述物业为一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工业区的工业中心工业厂房出售,其中包括,位于该工业区宏业北¹¹路³号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为³08²¹平方米;及土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及其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为²9878.¹0平方米。东莞超霸获转让土地使用权作工业用途,为期50年,自¹995年¹¹月²0日起至²045年¹¹月¹9日止。
物业目前为金山电池用作生产电池的厂房。出售让金山电池整合其制造设施以精简其运作,把小规模的生产设施迁往较大规模的设施内,借此提高效率和效能。
金山电池计划将出售的净所得款项作新生产设施投资、一般营运资金用途及偿还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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