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通过电话¹²³69或邮箱gddghbj@dg.gºv.cn举报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东莞已启动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民可通过电话¹²³69或邮箱gddghbj@dg.gºv.cn举报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¹月²0日,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案件、投诉举报线索和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未利用地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向人迹稀少、偏僻荒凉地带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同时,还将对²0¹6年以来查处的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案件开展督察,确保依法查处到位。对发现的问题,我市将迅速依法予以查处,其中对通过暗管、渗井、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对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为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举报涉及未利用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掌握有关线索,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¹²³69以及举报邮箱gddghbj@dg.gºv.cn,广泛收集投诉举报线索,对涉及的线索问题及时到现场核实调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应全面强化未利用地的环境管理,未利用地的开发应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经科学论证与评估,依法批准后方可进行。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土壤环境管理、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监测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以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严厉打击各类未利用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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