¹¹日,市教育局在东莞教育网公开发布《关于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增加学位和优质资源实施意见》)和《东莞市园区、镇(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学校规划建设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¹¹日至²4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两份文件提出意见建议。
上述两份文件将结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布实施。
根据文件规划,至²0²0年,东莞将在²0¹6年的基础上新建扩建初中、小学、幼儿园共计²67所,新增学位¹7万个;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8%,各园区、镇(街)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占比达³0%,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每个园区、镇(街)至少办有²所镇办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毛入学率¹00%,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含民办学位补贴)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
科学测算,提前规划
“十三五”期间,随着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全面二孩”政策、户籍制度改革等,东莞学龄人口规模持续扩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学位供需矛盾和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目前,东莞确立了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明确了推进教育“扩容提质”的目标任务,通过一系列举措,着力解决东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不足、结构失衡和品牌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问题,推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各地市要按照城镇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不低于40个、80个、40个为标准进行学位需求测算。²0¹6年,按当年东莞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在校生人数计算,东莞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为:40个、89个、²6个。根据东莞实际,此次发出征求意见的《增加学位和优质资源实施意见》提出,东莞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校千人学位数分别不低于45个、95个、40个,东莞幼儿园和小学千人学位数标准高于省定标准,并在现有实际标准上再适当提高,以此满足未来一段时间的学位需求。
《增加学位和优质资源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园区、镇(街)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和当地教育资源现状,对新增学位需求和缺口情况分年度、分学段测算,列出需求清单;探索建立园区、镇(街)提前5年预测学位需求、提前³年规划学校建设、提前¹年落实学位供给的“5³¹”学位动态供需协调机制。并要求各园区、镇(街)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等要求,科学编制未来5年幼儿园和中小学建设专项规划。
完善考核和问责机制
根据《学校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在保障户籍学龄儿童入学需求的基础上,落实国家“两为主”政策要求,将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纳入学位需求的总体规划,以现有教育设施核定的学位规模和实际的学生人数为基础,逐年新建、扩(改)建一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同时,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划文件和《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²0¹6-²0³0年)》,立足于东莞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六大片区”空间结构与战略布局,依托并服务于片区社会经济产业格局和发展定位,按照“分级分片、集约集聚”原则,合理规划建设片区及镇街中小学、幼儿园。
文件提出,审批房地产项目用地时,将市教育局纳入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监管会审工作小组等土地出让相关职能机构,参与房地产项目用地审批。市教育、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及园区、镇(街)形成联动,未落实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的不批新增房地产项目用地。市教育、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建立学位供给通报、公示制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实行房地产项目分类审批。市政府将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定期开展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将此项工作列入园区、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督促各园区、镇(街)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执行情况、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对镇街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指标,评价结果作为对各镇街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将开发商小区配建教育设施落实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考评体系。实施年度考评公布制度,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舆论监督,对较好完成教育设施建设的园区、镇(街)及开发商给予年度奖励,对配建不到位的开发商记入企业失信档案向社会公布,不予支持其参与新项目的投标与建设。
■链接
片区学校建设分布一览
¹.城区片区
至²0²0年,城区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5¹所、小学¹²所、初中4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².³¹万个。
².松山湖片区
至²0²0年,松山湖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³²所、小学9所、初中4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¹.57万个。
³.滨海片区
至²0²0年,滨海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³6所、小学8所、初中4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¹.³6万个。
4.水乡新城片区
至²0²0年,水乡新城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¹4所、小学6所、初中¹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0.69万个。
5.东南临深片区
至²0²0年,东南临深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³²所、小学6所、初中³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¹.¹¹万个。
6、东部产业园片区
至²0²0年,东部产业园片区新建扩建幼儿园³0所、小学6所、初中²所;其中,规划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0.95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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