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出台《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专门针对金融业的文件,今后,东莞每年都将评审金融创新奖,获奖者最高可奖50万元。
根据上述文件,今后每年东莞都将评审一次金融创新奖,设特等奖1名,奖金50万元;一等奖3名,奖金各30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0万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万元。金融创新推进奖设10个获奖名额,奖金各30万元。东莞的各类金融机构均可参评。
根据《东莞市金融招商奖励办法(试行)》,奖励分为机构奖励和高管人员及人才引进奖励。其中机构奖励是针对今年1月1日后落户东莞的金融机构。具体包括,新设立或迁入金融机构法人总部的,按其注册资本给予2%但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在莞首次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级分行的,一次性奖500万元;在莞首次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二级分行的,一次性奖200万元;在莞首次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行的,一次性奖100万元;银行业金融机构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及二级分行升格为一级分行的,一次性奖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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