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并计划在10年内改造中心城区内所有1970年以前的老旧建筑。在会上,常务副市长梁国英表示,东莞现有的防震减灾体系仍存在着不足,与社会公众对城市地震安全的期盼存在较大差距。
中心城区、松山湖列入创建范围
据了解,此次创建范围包括中心城区(莞城、东城、万江和南城)、同沙生态园和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东莞市将新建2个测震、强震综合台和5个烈度台,与现有的测震、强震台组成地震监测网络;新建成1个前兆观测台,增加重力场观测手段,与现有的地下流体前兆台组成前兆观测网。《方案》提出,东莞市将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松山湖开发区和中心城区4个街道各建立不少于1个功能齐全的避险场所;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主城区范围内设立不少于1个地震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保证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并及时更新。
十年内改造1970年以前老旧建筑
会议提出,结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三旧”改造工作等逐步实施中心城区1990年前建设的建筑物和1991年至2000年建设的重要建筑物的抗震改造工作,分别计划用10年、20年、30年时间完成1970年以前、1971年至1990年建设的老旧建筑物、1991年至2000年建设的重要建筑物的加固或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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