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旧”改造不能一味搞商业地产。昨日下午,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培训讲座在市会议大厦举行。
东莞鼓励、支持“三旧”改造今后要向“工改工”转变,鼓励和规范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发展产业类项目,如工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
另外,东莞允许符合条件的多层、高层工业楼宇分割销售、单独办理产权证书,开创了东莞市“工业地产”的先河。
部分工业楼宇可分割销售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志超在动员讲话上说,《办法》提出了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不设上限,拆除、新建环节均可享受财政补助,且容积率越高补助越多等政策措施,旨在改变我市工业用地空间利用效率普遍较低的现状,对工业企业升级改造、增资扩产是一项重大利好。
同时,《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多层、高层工业楼宇分割销售、单独办理产权证书。陈志超表示,这开创了东莞市“工业地产”的先河,有利于吸引多渠道的社会资金参与工业用地的二次开发。“这个办法提供了很多突破性的政策‘干货’,大家要认识到位,把握到位。”
《办法》显示,国有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工业大厦,满足工业生产使用部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500平方米、单栋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单层可销售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可以分层销售,参照地产项目办理销售,取得单独的房地产权证,可销售的比率占总容量的70%。
产业类项目改造可获补贴
《办法》提到,市政府设立市“三旧”改造专项资金,用于补助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类项目,分为拆除补助、新建补助、引进企业奖励和不拆除改造补助等四部分。
其中,拆除类项目最高补助80元/平方米,新建项目最高补助100元/平方米。
改造要转变为“工改工”
据统计,2008年~2011年,东莞“三旧”改造有超过30个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主要都是由原来与工业区交错的民居,转变为配套完善的现代高层居住小区。
“‘三旧’改造也不是一味地搞地产,要防止工业地产变相发展商业地产。”市“三旧”办有关负责人说,今后,“三旧”改造项目要从用地报批转变为项目落地,改造模式由自行分散模式转变为政府、市场主导,改造结构要从过去的“工改居”、“工改商”转变为“工改工”。
上述负责人说,政府鼓励、支持“工改工”项目,限制“工改居”、严控“工改商”项目。
“旧厂房改造有N种可能,不只是做地产。”记者留意到,旧厂房除了变身为商住楼之外,也可变为动漫创意、商务办公、专业市场、酒店、艺术品收藏、科技孵化器、汽车站、学校等。
2008~2011年期间的36个产业类改造项目样本数据显示,三旧改造为产业发展腾出土地2619亩,带动投资达61亿元。其中,采用不拆除、就地升级改造方式盘活旧厂房3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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