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东莞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模式,放开市场准入,凡社会能办好的,尽可能交给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产品短缺和质量、效率不高等问题。根据规定,东莞将加强财政预算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管理,通过政府付费、财政补贴等方式,带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融资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东莞还将引导镇村集体经济参与城镇化建设,支持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投入或信托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市投资建设的供水、燃气、环保、收费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项目。对于重点优质项目,财政部门将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
专人回答用户问题随问随答
主编对园区的评价
寻找更多厂房